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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薪雇佣他人,收集整理制药厂排放的垃圾,是否构成“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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牟子健在IPRdaily为我们分享了有关商业间谍行为的法律解读,供大家参考。
请点击下方链接阅读原文:
高薪雇佣他人,收集整理制药厂排放的垃圾,是否构成“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”?